法官貪瀆案偵結 起訴13人 4停職司法官求3至24年重刑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郭良傑、蕭博文/台北報導 2010-11-09 03:14

中國時報【王己由、郭良傑、蕭博文/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於八日偵結,特偵組將涉及利用承審「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從中行受賄的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轉任律師的前高院法官房阿生、邱創舜和張炳龍等十三人,分別依行賄、收賄、偽證和洩密等罪起訴。

本案於昨日上午起訴,台北地院罕見地在下午二時即公開抽籤分案,巧合的又分給判決金改弊案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在內廿一名被告無罪的周占春那庭審理,籤一抽出,在場人士驚呼連連。

十三位被起訴被告,具有或曾有法官、檢察官身分者多達八人,可說是歷來司法官風紀案中,一次起訴司法官最多的案例。涉及行受賄的四位停職中的司法官,檢察官以他們使人民對司法喪失,犯罪情節重大為由,分別具體求刑三年至廿四年不等。

本案今年七月中爆發,最後能突破案情,主要是何智輝的密友謝燕貞轉為汙點證人,因此獲無保開釋,也是起訴十三人中,唯一被求處宣告緩刑。

除貪瀆操守問題,檢察官偵查中發現部分涉案司法官另涉「女色」,包括蔡光治、陳榮和、房阿生都有親密紅粉知己。有檢察官就指出,由本案可驗證貪、色,正是司法官涉及風紀的最大弊源。

起訴書指出,陳榮和、房阿生、蔡光治、李春地、邱茂榮都是資深司法人員;邱創舜、張權都是執業多年的律師,也曾擔任過法官、檢察官職務,竟不知廉潔自持、謹慎勤勉執行職務,卻利用職務關係行、收賄賂枉法裁判,或教唆偽證,嚴重戕害司法威信,使人民對司法喪失信心。

行賄關鍵人物、前立委何智輝,在本案爆發後即潛逃無蹤,目前通緝中。他因「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涉嫌貪汙,一審判刑十九年後,今年一月發回高院更一審時,起訴書指出,何智輝就分別透過他的好友蔡光治、邱茂榮,分別對高院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行賄一五○萬、二百萬元,希望換取無罪判決。

另案通緝中的前高院法官張炳龍,因收賄案在高院更四審時,拿出三五○萬元擺平官司,除中間人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妻拿取五十萬元佣金,審判長房阿生被訴收賄二百萬元、陪席法官蔡光治被訴收賄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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