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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少年事件和家事事件具有高度關聯,少年犯罪又以家庭因素最多,立院因此三讀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讓少年和家事法院有設立之依據。此外,立院5日也同時通過了「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未來各級法院都應以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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