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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地方特考  三等  部分: 91年~98年度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何謂照價收買?照價收買土地之實施時機及作用為何?又照價收買土地之地價,應如何計算?請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及土地政策之基本意旨,分別詳予說明。(25分)
二、試依現行土地徵收條例所定區段徵收作業制度,說明區段徵收開發後,其範圍內之公、私有土地,應如何處理;又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計算基準為何?(25分)
三、我國土地登記制度以強制登記為原則,請就民法、土地法及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條列説明有關強制登記之規定。(25分)
四、何謂土地複丈?土地複丈之原因有那些?那些原因之土地複丈應先辦理地籍調查?(25分)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A死亡留有一筆建地(下稱系爭土地),由其子甲、乙、丙及丁四人共同繼承,其應繼分為:甲4/3,乙、丙及丁合計4/1。甲、乙、丙及丁四人訂有分管契約,甲並以其土地出租予戊,戊於其上建屋,問:(25分)
甲得否單獨申請系爭土地之公同共有登記以及請求辦理分割?
甲得否將系爭土地出售予己?理由為何?
若甲於基地租約期限內出售系爭土地予己,且通知乙、丙、丁及戊行使優先購買權,而該等相關權利人同時行使優先購買權時,則應如何處理?
承,若甲未通知乙、丙、丁及戊行使優先購買權而將系爭土地出售予己,且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應如何處理乙、丙、丁及戊之相關權利?
二、甲所有位於A縣一筆農業用地(下稱系爭土地),於民國82年8月自乙購得,甲於90年8月將系爭土地出售予丙,並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核准在案。嗣後,丙於97年8月出售系爭土地予丁並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被主管機關告以「丙於持有系爭土地所有權期間內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而否准其申請案,問:(25分)
何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如何申請?
本件稅捐主管機關應如何核課丙之土地增值稅?並予以評論。
三、塗銷登記之意義與辦理時機為何?又塗銷登記與消滅登記之差別何在?試比較分析之。(25分)
四、土地登記應由權利人與義務人會同申請之意義何在?又於辦理土地權利移轉期間,有一方死亡時,得如何辦理?試申述之。(25分)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甲所有A、B 地號二筆土地,分別出租予乙、丙建築房屋;其中,乙依土地法第
102 條規定就A 地號土地請求甲會同辦竣地上權設定登記,丙則未為之。又,乙、
丙二人於房屋建築完成後,分別向登記機關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為各自所有,
且二人同時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丁。嗣因擴大都市計畫,A、B 地號土地被指定
為都市計畫道路預定地,並經主管機關劃入重劃區內,實施市地重劃。試問:實施
市地重劃時,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乙、丙、丁三人之土地或建物相關權利究應
如何處理?請析論之。(25 分)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58 條規定:「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
⋯⋯。(第1 項)徵用期間逾三年者,土地⋯⋯所有權人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
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第2 項)」試問:土地徵用案經核准公告時,該徵用公
告發生何種法律效力?又,當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其土地所有
權時,需用土地人究應如何處理?請分別申論之。(25 分)
三、A 市於1990 年因興辦公用事業之需,徵收甲所有B 地一筆,於補償完竣後疏未為所
有權移轉登記,嗣後,甲將B 地出售予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迄2001 年A 市
清查土地徵收舊案時發現上情,乃通知地政機關於B 地之土地登記簿標示部為徵收
註記登記,問:(25 分)
徵收註記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
地政機關於B 地為徵收註記登記,其適法性為何?
 A 市(需用土地人)應如何保護(主張)其權利?
四、甲向乙融資並以自己所有A 地設定抵押予乙以為擔保,雙方並辦竣抵押權設定登記,
嗣後,甲、乙雙方互有「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時,A 地所有權屬乙」之流抵約
定,問:(25 分)
甲、乙雙方申辦流抵約定登記時,登記機關應如何審查?
上開流抵約定登記之法律效力為何?

 

9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甲所有位於A 市都市計畫內建地一筆,於建築完畢後,因疏漏未將建築物之法定空地
一併移轉與承購戶,造成承購戶得使用收益該法定空地,而甲無法對之使用收益,但
卻須長期繳交地價稅,為減輕其稅負,甲遂向A 市B 地政事務所就建築物之法定空
地申請為拋棄登記,請問:(25 分)
甲應如何辦理其建築物「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拋棄登記?
甲得否拋棄其建築物「法定空地」之所有權?理由為何?
二、依農地重劃條例之規定,農地重劃完成所分配之土地,於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未繳
清之前不得移轉,試申其義?又,該兩項費用是否有優先受償之權?(25 分)
三、何謂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應如何辦理?一般非農業企業之股份有限公司可否辦理耕
地保全之預告登記?請說明之。(25 分)
四、請問土地登記依法駁回的情形有那些?登記費有那些情形可以申請退還?(25 分)

 

94 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請依土地立法意旨,說明我國土地所有權之本質及其涵義。(25 分)
二、政府實施公地撥用或市地重劃時,如何處理有關的公有出租耕地案件?如何補償承租
人?又該補償所需費用由誰負擔?(25 分)
三、實施建築管理後,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備那些文件?
如果該建物其建築面積與使用執照面積相符,惟部分占用基地相鄰之土地,該建物所
有人得否就全部建物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登記時應如何處理?(25 分)
四、申請共有土地分割登記的程序為何?若部分共有人依據法院的確定判決單獨爲全體
共有人申請分割登記者,登記機關應如何辦理?若部分分別共有人將其應有部份設
定抵押權者,辦理共有土地分割登記時,該抵押權應如何處理?(25 分)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

一、計徵「土地增值稅」時,根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相關法令規定,於
計算「漲價總數額」時,以其申報移轉現值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
之現值」後,尚可減去那些「費用」?其「費用」證明如何取得?(25 分)
二、甲有一宗土地,因台灣電力公司徵收其土地興建電塔;惟尚有部分殘餘土地,請問
甲可就其殘餘地申請採取何種「徵收」?其申請之對象、時間、實質條件與方式為
何?試申述之。(25 分)
三、何謂「登記錯誤」?何謂「登記遺漏」?若因之而致損害時,利害關係人可請求如
何救濟?(25 分)
四、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一有關聲請保全請求權之登記,應申請何種登記?登記要件為
何?(25 分)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

一、試比較公有土地撥用與公有土地處分之差異。(25 分)
二、權利變換與市地重劃有關共同負擔之處理有何差異?試比較之。(25 分)
三、何謂撤銷徵收?應辦理撤銷徵收之情形有何?試說明之。(25 分)
四、土地登記之代理申請、代為申請、代位申請有何差異?試比較之。(25 分)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

一、解釋名詞:(每小題5 分,共25 分)
抵價地
公同共有
抵費地
累進稅率
保留徵收
二、土地法第一百條對房屋出租人終止租約收回出租房屋之規定為何?(12 分)
又,該限制規定對於定期與不定期租賃契約之適用性為何?(13 分)試分
述之。
三、為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對其所需用地之取得與開發訂有諸多獎勵
措施,試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為例,從「提升參與誘因」之觀
點,評析其用地取得與開發之相關規定。(25 分)
四、登記機關應於何種情形下「駁回」或命登記申請人「補正」其申請案件?
試分述之。(25 分)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

一、試依現行法規說明我國土地登記之特色。︵二十五分︶
二、何謂預告登記?得申請辦理預告登記之原因及辦理後之效力為何?試申述之。
︵二十五分︶
三、辦理市地重劃之原因為何?又重劃區內原出租土地應如何處理?試依規定說明之。
︵二十五分︶
四、何謂土地徵用?其與土地徵收有何不同?試比較分析之。︵二十五分︶

 

 

貳、原住民特考

 

參、身心障礙特考

 

肆、高考

 

伍、普考

 

陸、初等考

 

柒、地政士

 

仈、不動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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