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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整合治理為提升國際競爭力之必要手段

傳統的空間規劃體系,被視為國家整體發展政策的一環,更是落實政策的執行工具之一,一般於制定時就會依據設定之總體發展目標,在行政疆界範圍內,擬定相關的規劃議題及執行手段。因此,空間規劃的相關議題及方向,就會與政治疆界及國家權力的範圍吻合。
惟自九○年代以來,經濟與文化交流活動更趨活絡與頻繁,形成國際競爭與文化網絡全球化的現象,為了因應全球競爭,公部門主導公共政策的傳統角色因此受到挑戰,近來甚至有去政府化的公共管理模式產生之趨勢。
區域的產業聚落形成之「群聚現象」,已經超越傳統的國家規劃體系範疇,新的空間規劃思潮因此興起,即主要在強調區域整合策略與競爭力提升,原有的區位觀念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區域發展節點的概念;更重要的是,部門間協調之發展,以及是否具有一致性的整合發展策略,已成為是否成功的關鍵。
區域節點發展的概念,反映在空間上的,就是都會區在新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愈來愈重要。由於生產型態已經由農業經濟或大規模量化模式,轉變為具有高度即時性的資訊處理、財務金融及專業的服務型經濟,而這些服務只能存在於都會區中。都會區除了是重要的經貿中心,更是主要人才及創新的樞紐,因此,都會區域在全球體系中扮演的角色更加多元化,包括:政治權力中心、商業或國際貿易匯集、人文或藝術薈萃,以及其他因應現代生活所需的各項相關服務。
就經濟發展而言,零散眾多的小型經濟體已經無法應付全球化的激烈競爭,都會區需要一個更整合性的發展。過去各部門各行其政的分化管理,由於擴張與資源分散,無法創造在全球市場的獨特性,也無法產生聚集優勢,長期而言,將削弱區域的績效,使都會區在全球競爭中失去優勢。
觀察我國空間規劃概念的演進,過去的規劃體系大致上分為三個層級:中央的綜合開發計畫,第二層的區域計畫,及其下的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綜開計畫」承接國家政策性發展方針;北、中、南、東四處「區域計畫」則分別於1982~1984年間發布實施,1995~1997年間發布實施第一次通盤檢討,並於2002年起開始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至於「都市計畫」,2008年總計發布了436處,計畫區面積占全國總面積約13%,但都市計畫區內之居住人口卻占全國人口將近80%。
為因應前述全球環境的變遷及國家發展的需要,2010年2月22日由行政院核定通過之「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將台灣國土空間結構在全國階層劃分為三軸(中央山脈保育軸、西部創新發展軸、東部優質生活產業軸)、海洋環帶,及離島生態觀光區;區域階層則為三大城市區域及東部區域;地方階層則為七個區域生活圈(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花東、澎金馬)及縣市合作區域。其中,七個區域生活圈的構想,在使各生活圈範圍內,均有足夠的人口與腹地可以支持區域發展與消費市場,使所投入的公共建設更具經濟效益,而各區域則可依據區域內的產業特色與地理環境特性來尋求定位,以創造其特殊之競爭優勢,期望各區域得以發展成一獨立的經濟體。因此,這樣的修正方向除呼應了前述的全球發展趨勢外,更希望透過一個更開放的系統與動態規劃方法,超越疆域的限制,使國土規劃走向一個更包容的規劃體系。
在區域競爭的時代,城市建設和管理面臨了新的要求與挑戰,卻也提供了一個新的契機。區域性的議題需要以戰略的思維、區域的角度、系統的方法、長遠的眼光以及服務的態度來和整個社會形成一個團隊,塑造與結合具有全球競爭力之區域,已成為提升競爭力的主要方法之一。在台灣,高速鐵路的通車,使國土空間產生結構性的變化,區域經濟及運輸系統也應該有相對應之改變。
城市決策官員和專業人員,則必須開始轉變傳統的思維模式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便能在經濟成長與外在變遷的環境之下,收集與分析所需的數據與資訊,使用合適的規劃與系統分析方法,制定出適宜的戰略規劃、決策和規劃程序,有效地管理愈趨複雜的需求,期望能夠在有限的資源限制之下,解決今日的問題並規劃理想的未來。如何在解決經濟發展及城市永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的雙贏目標,則是城市發展決策者和專家們所面臨的挑戰。
有基於此,國土規劃、區域整合及加強地方治理乃成為當前國家建設、促進經濟成長、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必經之路。
「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將台灣西部走廊的北、中、南都會區設定為核心都市,唯在行政運作上,除台北市及新北市(台北縣改制)外,則有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合併改制,形成外界所稱之五都。2010年11月底的五都首長及民意代表選舉後,新的國土及地方政府結構形成,尤其合併縣市更將面臨空間、土地、產業等各項議題的整合問題,如果仍舊依照過去的運作方式,各部門別各自決定計畫項目及編列經費,將使有限的公共資源無法達到更有效率與公平的運用。更重要的是,五都所被賦予擔負的協調及協助區域發展之角色,將無法達成。如何規劃一套符合我國國情之區域治理機制,實為當前之重要議題。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這套區域治理整合機制必須建立在一個大家都同意的社會願景之上。透過合適的組織架構,使政府相關機構與民間相關利益團體可以互相溝通合作,構建出共有願景,並以達成城市永續發展的課題為主要目標。台灣的主要都會區應考慮建立適當的協調機制,將區域決策中的人口成長、環境保護、健康安全、經濟發展、交通建設、土地使用、社會公平、機動性與可及性等議題,統籌納入戰略思考的範疇以達成各地區所欲達成的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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